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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澳門日報》發表文章質疑臺當局所謂“大熊貓進島要暫居日本”。文章說。赴成都考察的臺灣“中華兩岸大熊貓關懷保育交流協會”理事長張家治稱,17只入圍贈送臺灣大熊貓的圖片及資料,將於今日在臺灣網站發佈,並向臺灣民衆徵名。此際島內卻傳出送臺北大熊貓將被當局先送到日本“開枝散葉”的消息。
文章指出,前不久島內官員聲稱,依據臺灣法律規定,大陸是狂犬病疫區,不得直接輸出活體動物到臺灣;大熊貓必須先到“第三國”暫居六個月後,再由“第三國”出具檢疫證明,才能申請到臺灣。由此可見,借道日本動物園的說法,並非完全沒有根據。臺灣當局之所以如此,企圖非常明顯,就是欲借第三地體現“國與國之間贈送”的政治含義,以泛政治化心態阻撓兩岸正常交流,骨子裏還是戀戀不捨“臺獨”。
文章說,連戰大陸行以來,島內民衆十分關注大熊貓何時能到臺灣安家。媒體的民意調查顯示,近七成民衆贊成當局接受大陸贈送大熊貓。近日,更有民間組織發動“萬人簽名活動”以支持大熊貓來臺灣安家。
但臺灣當局卻違背民意,從政治和技術環節阻撓大熊貓到臺。臺灣“農委會”官員稱,必須先搞清大陸是送給“個人”還是“國家”,再由受贈者按《華盛頓公約》提出申請,還要依照臺《野生動物保育法》,由“輸出國出具出口許可,交由輸入國申請進口”,不接受“城市對城市”的申請模式。“陸委會”辯稱有關大熊貓輸入問題,政府是站在保護動物、關切生態保育的立場,如果大熊貓輸入能夠符合相關國際規範和島內法令,並有適合的申請者做好充分準備,包括飼養能力、環境、條件等纔會許可。
文章指出,事實上,大熊貓在與福州生態環境相似的臺灣生活是沒有問題的,更何況臺灣動物專家近年來與祖國大陸大熊貓專家學術交流頻繁,已具有一定的保護和飼養大熊貓的經驗。因此,飼養能力、環境、條件並不成問題,又何必送到日本“開枝散葉”呢。
大陸方面贈送臺灣同胞一對大熊貓,是出於一片善意,是爲促進兩岸的交流。臺灣當局卻藉此大做文章,扭曲善意,實在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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