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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法院網消息,21歲的原北京某軟件技術學院學生陳立宏,鋌而走險入室搶劫,持刀將事主殺死。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陳和其他一批重犯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出生於湖南郴州的陳立宏,2003年9月進入北京某軟件技術學校學習。在校期間,父母每學期給其六七千元錢,然而貪玩的他不但把錢都花光了,而且還先後向一臺球廳老闆借了近5000元。還不上錢,陳便起意搶劫。2004年6月5日10時許,陳準備去北京市朝陽區一小區10號樓同學家裏時,發現該小區9號樓14層武某(女,歿年29歲)家的房門開着。
武某下樓倒完垃圾回屋後仍未關房門,陳便決定搶劫武女士家。當日13時許,陳闖入武某家中,採用扼勒頸部、持刀威脅等手段對武某實施搶劫。搶劫過程中,陳爲制服武某反抗,持刀切割武某頸部致武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後陳劫取武某一張內存10元的銀行借記卡及身份證等物品。
法院審理認爲,陳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財物,其行爲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所有權,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入戶搶劫,並在搶劫過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據此,法院判處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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