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李某做夢也想不到,自己酒醉後將車停在路邊睡了一小會兒,就被冉某等三名匪徒綁架了。在交納了3萬元贖金後,李某方纔獲釋。除了此次綁架李某,冉某等三被告人還犯下入室搶劫鉅額錢財等多項重罪。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處冉某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3萬元。冉某的兩名同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
2003年10月,被告人冉某在河北省保定軍分區第二幹休所院內,用其事先偷配的鑰匙將停在院內的一輛價值7萬元的捷達汽車盜走。2004年8月,被告人冉某、劉某、喬某持刀對一大貨車上的安某等三名被害人進行威脅,搶走現金人民幣1150元及手機兩部。
2004年9月3日21時許,被告人冉某、劉某、喬某駕車在河北省保定市陽光北大街附近行駛時,發現路旁停着一輛汽車,司機李某因酒醉正在熟睡。冉某等三人遂趁機掠走被害人李某隨身攜帶的人民幣100元,手機一部。而後,冉某三人將李某用膠帶捆綁、矇眼、堵嘴,將其綁架至河北省滿城縣郊外。在此地冉某等對李某進行威脅並索要贖金。在被害人李某之妻交出人民幣3萬元贖金後,冉某等將李某放回。
2004年9月30日20時許,被告人冉某、劉某、喬某經預謀後,攜帶刀、膠帶等作案工具,駕車來到天津市北辰區某住宅小區。稍後三人破窗入室,蒙面持刀對兩名被害人實施威脅並將其捆綁。此次犯罪冉某等搶得現金5.3萬餘元及項鍊、手機、戒指、香菸、銀行卡等物品。在被告人搶劫過程中,一名被害人空手奪刀,結果被喬某用刀捅傷手部。2004年10月13日,三被告人在河北省徐水縣被警方抓獲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