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自5月份開始,對商場、市場開展爲期100天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本市隨即做出部署,並打響了“百日會戰”攻堅戰。
此次專項治理的範圍爲,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治理的重點包括:(一)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採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在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的;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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