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6日報道,伊拉克特別法庭認定薩達姆犯下以下罪行:
——1982年在巴格達以北80公里處的什葉派聚居小鎮杜傑勒處決至少50名伊拉克人,以報復對薩達姆的未遂暗殺行動。今年2月28日,包括薩達姆的一名同父異母兄弟在內共五名男子因杜傑勒大屠殺受到控告,這大概會是第一宗審理案。
——殺害和驅逐庫爾德地區巴爾扎尼部落的8000名成員,該部落勢力強大,現任庫爾德民主黨領導人馬蘇德·馬爾扎尼就是其成員。
——1988年對庫爾德聚居小鎮哈萊卜傑發動生化武器襲擊,死亡人數約爲5000人。
——佔領科威特長達七個月,最終在1991年引發海灣戰爭。
——1991年鎮壓伊拉克南部爆發的什葉派起義。
——處決宗教界和政治界知名人士。
關於最後一項罪名,特別法庭未詳細闡述。
另據法新社報道,負責審判薩達姆的伊拉克法庭6日否認了關於這位被趕下臺的獨裁者將在兩個月內受到審判的政府聲明,說還沒有確定開庭時間表。
法庭發表聲明說:“根據伊拉克特別法庭的獨立性,還沒有開庭的準確時間表。”
聲明還說:“法官在完成調查後會考慮被告受到的指控,開庭日期要取決於這些法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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