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源市中級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數額巨大的僞造貨幣和虛開增值稅票案,虛開增值稅票7000多萬元、印製假人民幣2100多萬元的首犯蔡鬆坤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4月9日至7月11日,汕頭市潮陽區人蔡鬆坤夥同蔡洪展(在逃)等人,在貴州以“六盤水市新宏發貿易公司”的名義,在無任何貨物交易的情況下,爲廣州、深圳、上海、南京、長沙和福州等28個城市的59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222份,價款稅額合計7012萬餘元。同年7月12日,經羣衆舉報,事情敗露後,兩人當天逃離貴州六盤水市。至2002年2月6日,稅務部門追回稅款144萬元、罰款71萬元及1.4萬元滯納金。
法院同時審理查明,2003年12月3日,被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局通緝的蔡鬆坤在河源市區找到其同鄉蔡鏡秋,謊稱準備在河源市區做烏龍茶包裝袋和茶葉商標,租下蔡鏡秋的油坊倉庫作爲車間。之後,與蔡洪展、王良平、王志輝(在逃)、趙開勇等人印製假幣。2004年2月26日,作案現場被河源市公安、工商部門查獲。執法人員在現場提取50元面額假人民幣成品43餘萬張,面值2186萬元,以及半成品8445張及印刷機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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