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班牙首相府12日提供的消息,西班牙首相薩帕特羅11日晚間表示,由於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否決了《歐盟憲法條約》,歐盟成員國履行批准《歐盟憲法條約》的時間可以推遲一到兩年完成。
薩帕特羅是在同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索拉納、歐洲議會議長博雷利和歐盟委員會負責經濟與貨幣事務的委員阿爾穆尼亞舉行會晤並協調立場後作出這一表態的。這3名歐盟高級官員都來自西班牙執政的工人社會黨。
薩帕特羅說,歐盟25個成員國履行批准《歐盟憲法條約》的完成時間可由原定的2006年11月推遲至2008年底,而《歐盟憲法條約》的生效時間則可推遲至2009年。
薩帕特羅說,本月16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將是一次決定歐盟命運的重要會議。會議將討論《歐盟憲法條約》批准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以及歐盟今後政治經濟建設的前景等問題。西班牙主張歐盟一體化建設進程應繼續推進,並應更加符合歐盟各成員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現實。
博雷利也表示,《歐盟憲法條約》的批准時間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推遲和延期。
2004年10月,歐盟25國首腦在意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根據有關規定,該條約必須經歐盟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方能生效。目前已有10個國家批准、兩國否決。西班牙是歐盟成員國中第一個通過全民公決方式通過《歐盟憲法條約》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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