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化肥出廠價格,努力保持化肥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
通知明確,自7月1日起,對全國範圍內所有合成氨年生產能力15萬噸以上(含15萬噸)的氮肥生產企業尿素的出廠價,執行與大型氮肥企業相同的價格政策,即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方式,尿素出廠中準價爲每噸1500元,上限爲每噸1650元,下浮不限。
通知還明確,對合成氨年生產能力15萬噸以下的氮肥生產企業尿素的出廠價,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比照上述規定出臺限價政策。
發展改革委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磷肥、鉀肥、復混肥等其他主要肥種的價格管理,要繼續加強化肥等農資價格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爲,要依法嚴厲查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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