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7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第三十三次委員長會議上學習了《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吳邦國委員長主持。
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認爲,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大事。這一重要文件,對全國人大成立5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的實踐經驗作了深刻總結,明確了新時期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重要舉措,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的重要體現,具有極爲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表示,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涉及方方面面,要做的工作很多,當前,重點要抓住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兩個突出環節,支持、保證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作用,努力使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更好地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成爲依法履行職責的工作機關和密切聯繫羣衆的代表機關。
爲落實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出臺《關於加強和規範全國人大代表活動的若干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信訪工作若干規定》、《關於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的若干意見》等5個相關工作文件,作爲具體落實《若干意見》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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