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槍夜晚溜達被疑是偷車賊
44歲的男子王某曾因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判入獄3年,今年1月27日,他在一家美食城門前溜達時,被將汽車停在該處的車主誤以爲是盜車賊而追趕,王某離開時將隨身攜帶的單管獵槍掉在地上,被車主抓獲。近日,河北區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經審理查明,案發當日晚10時許,王某攜帶一支單管獵槍及四枚子彈,到河北區宇緯路新興娛樂美食城門前溜達,被在該美食城用餐的食客張凱和李宏誤認爲是盜車賊,便上前盤問。王某在離開時不慎將隨身攜帶的單管獵槍掉在地上,被車主抓獲並報警。經鑑定,該獵槍具有殺傷力。獵槍被公安機關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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