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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宏生(資料圖片) |
據香港商報報道,昨天上午10時20分,創維前董事局主席黃宏生及其弟、集團董事黃培升第四次被提堂。開庭後法院即宣佈,本案押後至7月20日預審。在此期間,控辯雙方進一步交換及整理證據。據稱,黃宏生案再度押後,可能是法院認爲已上訴的證據不夠充分。
黃宏生一方的律師林炳昌認爲,香港法院審理案件非常嚴格,比如證人必須到場,證人不但要陳述事實,還要接受控辯雙方律師的詢問,另外還要有實際的物證。法院要求雙方進一步交換證據,可能是認爲已上訴的證據太雜亂,不夠充分,進一步交換整理後,有一些就不再上庭,以便節省開庭時間。
證據或來自創維內部人士
黃宏生一案最初是以財務造假立案,但48小時後即改變指控爲“盜竊”公司資產,3月初開庭又以數額較小的罪名進一步加罪。有律師指,這種變化在程序上無懈可擊,但指控的變化也可能說明廉署在查案中已經發現事實與舉報不符,或者有出入,加罪也是爲了贏得更多的調查時間。預審再次押後,並要求進一步交換及整理證據,不排除有些證據和指控可能被排除。
律師林炳昌表示,已拿到香港廉政公署提交給法院的核心證據,這些證據包括證人口供、銀行票據、各種單據等。據透露,核心證人共有24個,其中包括部分創維內部人員。從這些證據可推斷出此次有可能是創維內部人員揭發了黃宏生。林炳昌表示目前尚不能確定揭發人士。他並表示,對打贏這場官司充滿信心。
黃宏生臉露欣喜
昨日法官一念完黃宏生案押後預審的決定,黃宏生一方的律師林炳昌和另外兩位律師立即在門口交換意見,然後,有一個律師向黃宏生等人轉述他們的看法和意見。聽過律師的意見,黃宏生臉露欣喜。
黃宏生對記者說,香港法律注重證據,沒有證據就無罪。黃宏生又說,香港立案即“拘捕”,但“拘捕”不能被認定爲有罪。林炳昌代理的案件,超過半數獲無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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