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首次大規模的對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進行的督查調研將從6月底開始,調研結果將成爲中央加強村幹部管理和落實農民羣衆合法權益政策的依據。媒體披露和信訪反映問題較多的省份成爲此次調查重點,專家認爲這可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記者從全國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瞭解到,爲了此次督查調研,他們組成4個調研組,於6月下旬,奔赴8個省(區、市)進行督查調研,包括:海南、青海,湖南、遼寧,山東、四川,浙江、江蘇、河北。其他省份也將按照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自行開展督查調研。全國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8個省都是媒體披露和信訪反映問題較多的省份。
針對近些年來一些地方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2005年4月18日和5月24日,中紀委領導專門作出批示,要對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並提出相應的措施。
這些違法違紀問題主要包括:有的村幹部利用職權,收款不入賬;有的村幹部私自出借公款,個人收取好處;有的村幹部亂支亂花,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遊山玩水;有的村幹部在土地徵用、安置補償、工程建設中暗箱操作,從中牟取私利等。
村幹部廉潔自律建設督查調研組成員、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助理巡視員曹國英告訴記者:“在督查調研之後,調研組將寫出專題調研報告,中央有關部門將共同制訂防止和約束村幹部違法違紀的政策措施,最終可能出臺一個規範性文件,村幹部‘難管理、管不了’的現象將逐步得到解決。”
“這次督查調研的方法主要是以聽取彙報、召開座談會、實地檢查、入戶訪談等形式進行,並與基層幹部和農民羣衆研究探討加強和改進村幹部管理監督工作的意見。目的就是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曹國英強調說。
從“三農”問題專家李昌平的經驗來看,農村中這些違法違紀問題很多,這次的督察調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這些現象,不過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還得靠加強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此次督查調研的主要內容
●村幹部廉潔自律建設的基本情況
●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主要表現、成因,以及查處情況和難點
●防止和解決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經驗和做法
●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是重大村務決策情況、集體資產處置情況、經營承包和建設項目情況、土地補償款落實使用情況、財務管理情況、村務公開情況
●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情況,包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建立和發揮作用情況、民主評議村幹部和村幹部報酬情況、村幹部失職行爲責任追究情況
●鄉鎮黨委、政府以及縣級有關部門對村幹部的管理、監督、考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