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7日上午9:00
地點:天津南開區法院刑庭
案由:搶劫
去年4月2日凌晨,廣西人馮某行至南開區八里臺臨園裏居民樓前,發現路人平某獨自一人便心生歹意,以言語相威脅搶走平某現金24.5元。後被平某等人抓獲。
庭上,馮某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他操着廣西話低聲說:“我當時真的是喝得太多了,酒醒以後特別後悔。當時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隨後,公訴人宣讀了證人證言,他均表示沒有異議。
在最後陳述時,馮某低着頭無奈地說:“因爲喝了太多酒,又沒法律常識,一時糊塗犯下這樣的錯。爲了這點錢搭了自己的前途很不值,但我會好好改造,請求法官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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