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活報報道,戀愛被甩不甘心,哈爾濱市一男子爲報復女友竟將女友的照片貼到了黃色網站上。
2002年,李某在上網時結識了21歲的男青年陳某,不久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可是二人相處後,經常因爲一些瑣事發生爭執,於是李某向陳某提出了分手。陳某對此非常生氣,併產生了報復李某的想法。
不久後,陳某便利用自己和李某都是某網站網民的優勢,於2004年12月11日、12日分4次在該網站上發佈了侮辱、謾罵李某的貼子,並將李某的照片貼在了一黃色網站上。李某在上網時發現了陳某的這一行爲,將陳某和該網站告上了法庭。
近日,哈市道里區法院判其男友在該網站上向李某道歉,並賠償2000元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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