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廠職工利用單位電腦程序用舊電卡盜賣電庭上3被告人均表示認罪
城市警法庭審·絕對現場(一)
時間:昨日上午9:30
地點:天津市南開區法院刑庭案由:盜竊
據指控,去年9月,天津市南開區男子楊某在本市某電力電子廠工作期間,在單位的電腦裏發現了本不該存在於該電腦的專用寫卡程序,該程序可將電量寫入舊電卡中。楊某於是開始了蒐集舊電卡的盜電行爲。楊某盜電後,由其弟楊某某和閻某等人以500元5100度電的價格向180餘戶居民非法賣電,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37萬元。
上午9時30分,被告人楊氏兄弟和閻某被帶上法庭,3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均無異議。公訴人分別對3被告人進行了詢問。隨後,公訴人出示了書證物證,3被告人均無異議,並均表示認罪服法。
庭審直擊訊問楊某
問:你是怎麼想起盜電的?
答:那天晚上我上夜班,無意間發現了電腦裏的這個程序(單位專用寫卡程序)。由於好奇,我就打開了這個程序,就發現可以盜電。
問:一次最多可以輸入多少度電?
答:這個程序最多能輸入9999度。
問:你有權使該程序嗎?
答:我只負責表出廠時的300度電,其他的只有經理級的才能使用這個程序。
問:怎樣將電寫入舊卡中?
答:就像平時寫卡一樣。
問:你弟弟楊某某幫你賣電時,知道電是偷來的嗎?
答:不知道。
問:你和弟弟如何交易?
答:他聯繫好買主後找我,我給他100元好處費。
庭審直擊訊問楊某某
問:你知道電是你哥偷的嗎?問過他嗎?
答:當時不清楚,後來才知道。我問過他,他說是通過別人私下弄的。
問:你哥一共給了你多少好處費?
答:大概1萬多吧。
問:你是直接將電賣給閻某嗎?
答:不是。
庭審直擊訊問閻某
問:你買那麼多電幹嘛?
答:第一次是自己家用,然後就是親戚朋友用。
問:如何被刑拘的?
答:我和楊某某一起去找他哥,3人一起去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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