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上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永強豆漿坊“盜水盜電案”出現新進展,繼老闆劉勇因盜水被判刑10年後,該豆漿坊黃河道店的承包人劉秀龍也因涉嫌盜電,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其涉嫌盜電金額爲9萬餘元。據瞭解,南開區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人劉秀龍,46歲,初中文化,河北南皮縣人,是永強老闆劉勇的老鄉,去年9月被依法逮捕。檢察機關經審理查明,去年8月16日,被告人劉秀龍因涉嫌在任黃河道店經理期間盜竊電能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歸案後劉秀龍供述,2002年8月17日,他指使該店原僱電工吳某某(另行處理),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從南開區及升裏10號樓5門的97124—06號變電櫃引電線至永強豆漿坊,並延伸至其位於辦公室的電錶所控制的電網上進行竊電使用。今年2月27日,經天津市電能表計量檢定站鑑定,其行爲屬於竊電行爲,竊電金額爲961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