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南開區人民法院將公開開庭,對連續報道並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的“永強豆漿坊盜水案”進行審理。據檢察機關指控,近3年來,該豆漿坊老闆劉勇夥同他人,私自從店外自來水主幹管網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內進行使用,盜竊自來水價值高達31萬餘元。經羣衆舉報,此案被有關部門查獲,成爲全國首例因盜水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據瞭解,今天上午將出庭受審的被告人共有5人,除該豆漿坊老闆劉勇外,還有該豆漿坊廚師長曹某某、副經理張某和自來水集團營銷員袁某,他們涉嫌的罪名都是盜竊罪;另外一名被告人是該豆漿坊的總經理曹某,她因涉嫌提供僞證、妨礙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而被檢察機關以僞證罪提起公訴。
私接管線盜水價值31萬
據檢察機關指控稱,被告人劉勇是本市南開區永強豆漿坊老闆。2001年5月29日,劉勇在鞍山西道學明路拐角處開設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同期,劉勇找到本市自來水集團南開營業部營銷員袁某,稱其店內水支出高且流量不夠用,提出由他花錢讓袁某爲他從店外自來水主幹管網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內使用,袁某應允。此後,袁某僱用數名民工從自來水主管網支管上私接一根管道至該店牆根處,之後,劉勇又將管道引入店內接多個出水口使用。數月後,因與竊水管道連接的管道爆裂,被告人劉勇、袁某因恐事發,將竊水管道堵死廢棄。經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水錶計量檢定站鑑定,使用此根竊水管道所盜水的價值共計5.4萬元。
2002年8月,被告人劉勇發現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門外附近的馬路上因拓路施工露出埋於地下的部分自來水網管,遂生盜竊歹念,指使該店廚師長曹某某、副經理張某購買管件、僱用工人,利用晚間施工,從被發現的自來水主管網支管上私接一管道至該店牆根處,數日後,劉勇又將管道引入店內接多個出水口使用至去年8月15日案發。經鑑定,使用此根竊水管道所盜水的價值共計26.28萬元。
爲脫殼指使廚師長頂罪
去年8月15日,市自來水集團稽查大隊根據舉報,將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盜竊自來水之事查獲並向公安機關報案。18日上午,被告人劉勇召集鞍山西道店總經理曹某及廚師長曹某某商議,決定由曹某某謊稱是該店的承包經營人,並由曹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並承擔刑事責任,由被告人劉勇在外負責平息此事。當日下午,曹某某即按照約定到公安機關投案。此後,爲進一步掩蓋劉勇盜竊的事實,被告人曹某又夥同劉勇僞造了劉勇與曹某某之間所謂的承包經營協議書,由曹某將此協議書交給曹某某的妻子趙某,告訴趙某該協議是劉勇與曹某某簽訂的合同,並囑咐趙某,如果有人調查,就說此協議是在趙某家中找到。被告人曹某的行爲妨礙了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去年9月1日,被告人劉勇、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曹某、張某亦先後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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