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晨報記者從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管理局獲悉,經該局初步調查,發生於安徽泗縣百餘名孩子接種甲肝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的事件,在購銷和接種使用環節存在嚴重違規。但目前沒有發現疫苗質量與孩子異常反應有關,而浙江普康生物製劑有限公司所生產的同一批次60多萬人份甲肝疫苗已經銷往全國22個省市,且基本都已被用於接種。此外,國家藥監部門尚沒有勒令該公司停止該甲肝疫苗的生產。
經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初步調查,安徽泗縣接種甲肝疫苗孩子出現異常反應與3個環節有關聯:一是生產環節的藥品質量;二是儲存運輸對藥品質量的影響;三是使用環節是否科學規範。另外,其它如個體差異和偶發因素等均可造成異常情況的出現。
張鵬將其它疫苗與普康疫苗混裝發貨
隨着藥監局調查的深入,“問題甲肝疫苗”的流通過程真相大白。
今天6月初,作爲普康公司的外聘業務員,安徽滁州人張鵬通過電話向普康公司要貨,稱泗縣衛生院需訂購甲肝疫苗10000支,後又來電話要求公司暫發3000支,並要求將貨物直接發給他。公司考慮,按慣例購貨單位希望供貨方直接送貨上門。另外若採用鐵路運輸,無法將貨物直接從杭州運到泗縣,公路運輸也極不方便,便決定將這批貨發給張鵬個人。
6月13日,普康公司通過鐵路將3000支批號爲20050305的甲肝疫苗發給張鵬,並隨貨放置冰袋,確保48小時內符合產品的儲藏要求。
6月17日,普康公司爲泗縣大莊鎮衛生院訂購的3000支甲肝疫苗開具發票,並應張鵬要求,將開票日期寫了6月15日。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管理分局監察稽查分局副局長王井水向記者透露,安徽食品藥品監督局還查明,張鵬在接到普康公司郵寄的3000支疫苗後,並沒有原封不動地給當地衛生院,而是私自將這些疫苗進行了拆箱,並重新組合,將3000支疫苗與他手中留有的其它疫苗進行了組合拼箱,再發到泗縣大莊鎮衛生院。
就外聘業務員問題整改普康
與此同時,張鵬與普康之間的關係也已經水落石出。
據悉,普康原先的甲肝疫苗銷售渠道以各地省防疫部門直接供應爲主。今年3月,國務院發佈《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後,爲應對第二類疫苗流通渠道管理的變化,公司銷售部開始外聘業務代表,建立銷售網絡。張鵬即被公司試聘爲負責產品推廣工作的業務員,聘期爲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
公司銷售部副經理杜晉彪承認,是他爲公司物色了張鵬並替張鵬辦理業務員聘用手續。但杜晉彪對張鵬本人瞭解不多,辦理聘用手續前未對張鵬相關資質進行嚴格審覈,不清楚此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藥學及相關專業知識和是否經過藥監部門的涉藥培訓,甚至到現在也不知道張鵬的具體家庭地址。
聘用後,公司規定張鵬的業務範圍限於負責安徽省皖北地區市場宣傳推廣甲肝疫苗工作,並口頭約定了宣傳推廣費及付費方式。
對於普康公司外聘業務員的操作該方式,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管理局昨天予以嚴厲批評:公司銷售部除了對外聘業務員把關不嚴外,對外聘業務員的管理也不夠嚴格,未建立外聘業務員相應的管理制度,培訓工作也未及時跟上。
昨天,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管理局同時表示,對於浙江普康的發貨渠道不規範以及外聘業務員存在的問題,該局將作進一步的深入調查。同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管理局已派工作組對普康公司進行專門的幫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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