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法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劉秀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院查明,劉秀與受害人宋雨系同事關係。今年4月3日,在劉秀看到宋雨用銀行卡網上購物時,偷偷記下了宋雨銀行卡的密碼。當月17日,劉秀上網輸入密碼後,順利進入了宋雨的銀行卡賬戶,將553元人民幣劃入自己的賬戶。數日後,劉秀再次進入宋雨賬戶划走4775元人民幣。
4月底,宋雨發現銀行卡內錢被盜,通過網上賬戶發現被盜的錢全部進入了劉秀的賬戶,遂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