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下月1日起,上海市居民最低工資將再次上調:月薪將上調55元,將達到6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小時5.5元調整爲6元。新標準將適用於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勞動者。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1號令《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此次調整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13次調整。
據介紹,單位在支付月最低工資的同時,還應支付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此外,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上海市勞動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低工資標準是綜合考慮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等因素後確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還考慮了非全日制工作的職業穩定、福利待遇等因素。
該負責人還表示,一旦企業沒有遵循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撥打勞動保障諮詢電話12333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