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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與歐盟在2003年6月達成的雙邊利息稅協定1日起正式生效,瑞士從即日起對歐盟成員國居民在瑞士的存款徵收利息預扣稅,然後將稅款的75%返回給儲戶原籍國。
根據規定,在協定執行的頭3年內,利息預扣稅的稅率爲15%,從2008年起稅率調整爲20%,到2011年稅率進一步提高至35%。2013年以後,瑞士與歐盟可以根據需要對協定進行修訂。
瑞士銀行家協會1日發表評論說,這是有史以來瑞士第一次爲其他國家徵稅,這種做法的成本巨大。爲了與歐盟信息網絡對接,瑞士銀行業預計耗費1億至3億瑞郎(1美元約合1.28瑞郎)對電腦系統進行改造。
此間分析人士認爲,利息稅協定生效後,由於高稅收政策導致的歐盟國家資金和稅收流失的狀況將略有改觀,瑞士銀行業的整體繁榮將不受影響。作爲執行利息稅協定的回報,瑞士得以繼續保留其銀行保密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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