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兩《條例》出臺 反腐進入新階段
廣西紀律檢查部門日前作出決定,開除梧州市蒼梧縣原縣委書記李彬黨籍、公職。
據查,現年50歲的李彬在1993年9月至2004年4月擔任昭平縣和蒼梧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提拔、任用和工程項目用地競標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萬多元和禮金28萬多元,構成了受賄、接受禮品的錯誤。此外,李彬還有108萬多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今年3月,梧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判處李彬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