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璇對不立案的決定非常不滿
4日上午,西城警方就日前一些媒體報道,『清皇室後人愛新覺羅·寶璇家中價值7000餘萬元古董被盜』一事,正式向媒體通報,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工作,沒有證據表明寶璇家中曾發生價值7000餘萬元古董被盜一事,故做出不予立案決定。寶璇對警方處理結果提出異議,拒絕在不予立案通知書上簽字。
西城公安分局刑偵支隊金政委介紹,3月2日19時,刑偵支隊接到愛新覺羅·寶璇(女,52歲,香港國際聲樂協會會長)報案稱,北京家中價值7000餘萬元的古董、文物被盜。根據寶璇提供的情況,刑偵支隊組織偵查員趕到現場展開調查取證。經過現場勘察、走訪相關人員,警方沒有發現犯罪事實和7000餘萬元古董失竊事實。
警方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做出不予立案決定。昨天上午,西城警方正式向愛新覺羅·寶璇宣讀不予立案通知書,但寶璇拒絕簽字。
『如果你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復議或者到法院申訴。』刑偵支隊金政委勸說寶璇。寶璇稱自己肯定會申訴。
昨天下午,寶璇稱,自己對警方不予立案的決定非常驚訝,將於今天舉行記者招待會,公布自己掌握的『證據』,並稱『事情很快水落石出』。
疑點1
家中有無7000萬元古董?
此前有媒體報道,愛新覺羅·寶璇稱家傳的價值7000萬元古董被盜,全是宋、明、清三代珍品。寶璇介紹,被竊的古董是父親寶廣信留下的,經歷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都沒有損失。雖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抄走過,但很幸運的是這些古董在1988年由政府歸還。
自從父親在2003年去世後,這些古董就保存在了牆櫃的木箱內,並無特別的安保措施。
警方查明:民警對寶璇提到的相關人員和單位進行了走訪調查,了解到有關單位在十年浩劫後期曾折價發還給寶璇家1416.82元人民幣,並沒有所謂的古董。
疑點2
家中牆櫃木箱有無被撬?
據愛新覺羅·寶璇介紹,今年春節前,她離開北京回香港。但當她返回北京後,發現家中木箱被人撬開,古董不翼而飛。從作案現場看,牆櫃的鎖並沒有明顯損壞,所以她推測盜賊手段高明,並策劃已久。寶璇認為,盜竊者是有組織的偷盜團伙,並表示有些古董已經在網上拍賣。
警方查明:寶璇自述裝有古董的牆櫃和箱子的掛鎖,警方沒有發現被動過的痕跡,臥室的門鎖和其他櫃鎖也無被撬痕跡。同時,按照寶璇提供的嫌疑人員,偵查員經過深入細致的工作逐一排除嫌疑。 鏈接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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