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審判:日本甲級戰犯罪行實錄
近來日本政要頻頻發表言論,不承認靖國神社裏供奉的14名甲級戰犯是“戰犯”。如此囂張的翻案言論是企圖篡改歷史,掩蓋真相。日本軍國主義對中國和亞洲各國進行的侵略戰爭是舉世皆知的事實,也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所認定的。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二戰後建立的專門懲治日本戰爭罪犯的國際刑事特別法庭。由中、美、英、蘇等11國的法官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於1946年4月29日接受了盟軍最高統帥部國際檢察處對東條英機、廣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訴,並於同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東京對這批日本主要戰犯進行了審判。整個審判歷時約兩年半,開庭共818次,記錄約48000餘頁,出庭作證的人達419名,書面作證的人有779名,受理證據約4300餘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宣讀判決從11月4日一直進行到12日,用了9天的時間,可以說是歷史上的最大審判。
甲級戰犯即主要戰爭罪犯。根據法庭憲章規定,犯罪分爲3種:(甲)破壞和平罪,(乙)戰爭犯罪,(丙)違反人道罪,據此人們通常把戰犯分爲3級:犯破壞和平罪者爲甲級戰犯,犯戰爭犯罪及違反人道罪者,爲乙級、丙級戰犯。東京審判的對象主要是甲級戰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判決書確認日本對中國進行了侵略戰爭,以最大的篇幅敘述了日本侵華戰爭的歷史,在國際法的高度確定了日本侵華的種種罪行。
以下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目前供奉在日本靖國神社內14名甲級戰犯中的12名的判決書,另外兩名甲級戰犯松岡洋右和永野修身因在審判期間病死而將他們從起訴書中刪除。判決書摘自1953年五十年代出版社出版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
土肥原賢二
土肥原是日本陸軍大佐,1941年4月升至將官。在“九一八事變”前約18年居住在中國,被視爲陸軍部內的中國通。他對於在滿洲所進行的對華侵略戰爭的發動和進展,以及嗣後受日本支配的僞“滿洲國”之設立,都具有密切關係。在日本軍部對中國其他地區所採取的侵略政策上,土肥原也擔任了顯著的任務。
他不僅曾參加對中國的侵略戰爭的實行,並且也參加了日本對蘇聯以及1941年至1945年對除法國之外的其他各國的侵略戰爭。在1938年和1939年對蘇聯進行戰爭期間,土肥原是參謀本部的中將,這一參謀本部對於哈桑湖的戰鬥具有最高指揮權。在諾門坎,他所指揮的陸軍部隊曾參加戰鬥。
我們根據罪狀第一項實行侵略戰爭的陰謀,罪狀第27項,第29項,第31項,第32項,第35項及第36項所控訴的實行侵略戰爭,判決他爲有罪。
土肥原從1944年4月至1945年4月之間,是第7方面軍的指揮官。他的指揮權包括馬來亞、蘇門答臘、爪哇,且有一時期包括婆羅洲在內。他對於供給俘虜的食物和醫藥品是有責任的。關於此類供給,俘虜極受虐待一節是證據顯然的。俘虜由於食物不夠、營養不良發生疾病而出現了驚人的死亡率。這類狀態只在俘虜中發生過,而在俘獲俘虜的人們中是沒有發生過的。在爲他辯護中主張說:這是由於在這些地區中的日本戰局的惡化,以至交通杜絕,所以不能對俘虜維持更好的補給。但在根據證據所顯示的看來,食物和醫藥品是可以到手的。土肥原應負採取阻止這類供給政策的責任。因此,根據罪狀第54項,判決他爲有罪。
平沼騏一郎
平沼是樞密院顧問官,自1936年起到1939年任總理大臣以前,是樞密院議長。以後,在第2次和第3次近衛內閣中曾分別擔任不管部大臣和內務大臣。
在做樞密院顧問官期間,他對於向該院提出的與實施軍閥侵略計劃有關的各種方策,都曾加以支持。在任總理大臣和大臣時,他仍繼續支持這類計劃。
從1941年10月17日到1945年4月19日止,被告是重臣之一。在1941年11月29日,就對西方各國是和平還是戰爭問題如何向天皇進言一事舉行重臣會議時,被告同意了戰爭不可避免的意見,並建議加強對於長期戰爭之可能性的輿論。
在1945年4月5日舉行的重臣會議中,被告也強烈反對有關媾和的任何提議,並主張日本必須戰爭到底。
在起訴書所述的全部時期內,平沼不僅支持日本在必要時使用武力去控制東亞和南洋的政策,並且是陰謀的指導者之一,是推進這項政策的積極參加者。當實行這項政策時,他從事了對中國、美國、聯合王國、荷蘭及1939年的對蘇戰爭。
本法庭根據第1項,第27項,第29項,第31項,第32項及第36項罪狀,判決被告平沼爲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