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輝的生活照
受到全國廣泛關注的“任文輝案”最近又有新的進展:河南省周口監獄的500多位警察於7月3日聯名發出一份“呼籲書”,強烈要求重審和糾正任文輝案。
這份由500多人簽字的呼籲書說:“任文輝原系我獄警察,三級警督警銜,爲人謙和,與世無爭。8年前的1997年,任文輝因涉嫌殺人被山西省太原市警方拘留時,我們作爲他的同事,深感震驚和懷疑;作爲執法機關的警察,我們又對有關方面依法公正處理此案一直抱有希望。”
“但是,幾年來的事態發展一次又一次地讓我們感到失望。1999年,經過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次審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三次審理,任文輝終於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直關注此案的我獄警察在瞭解了案件的真實情況後一致認爲,這是一起典型的冤案!”
呼籲書指出:現在已經披露的大量證據證明:
——負責辦理此案的太原市警方對任文輝非法進行了刑訊逼供,並涉嫌製造僞證;
——檢察院鑑於證據嚴重不足且互相矛盾,雖連續兩次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但後來卻在沒有增加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終於迫於壓力而批捕並強行起訴;
——太原市中級法院和山西省高級法院在法庭上僞證被連連揭露以後,不但沒有追究僞證製造者的責任,反而公然採信了兩個小孩(一個3歲,一個7歲零4個月)矛盾百出、顯然是有受人操縱嫌疑的可疑證言,採信了任文輝反覆聲明是在刑訊逼供情況下所作的、又無任何其他證據支持的無效供詞,並主要以此爲依據,對任文輝進行了枉法判決。
呼籲書說,任文輝被捕至今已經8年了,他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至今也已6年了。這期間,他和他的家屬一直沒有放棄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訴後曾經向山西省高級法院下達過調卷指令,但山西省高級法院公然對最高法院的指令置之不理,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應當在6個月內對申訴作出處理結果的規定置若罔聞,拖延6年對任文輝申訴不予處理,致使這一顯然的冤案至今還未得到糾正。
呼籲書最後發出呼籲,強烈要求重審並糾正任文輝冤案,還任文輝公道、還法律尊嚴!在這份呼籲書發出前,周口監獄曾派出代表,和任文輝的家屬一道於6月21日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答覆,任案於1999年7月經申訴已在該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但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尚未收到山西省方面的處理結果。如果要再次到最高法院立案,必須等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申訴的結論或重審裁判之後。同時,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人員告訴他們,按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對申訴案件的處理最長時限不能超過6個月。
從北京回來後,周口監獄的代表和任文輝的家屬再次到山西向有關方面交涉。他們分別向山西省人大和山西省政法委遞交了《河南周口監獄關於任文輝案的情況反映》。還會見了正在住院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韓庭長。這位法官說,他接辦此案時發現該案在證據上確實很有問題,如果駁回任文輝的申訴有些於心不忍,但是,如果不駁回的話,裁定結果又是審委會定的……最後,韓庭長說,他近兩天就會出院,上班後會馬上寫份報告,爭取儘快拿出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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