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勞動保障諮詢中心獲悉,凡有承擔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能力且安置失業人員、下崗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精簡的富餘人員、農轉非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達到從業人員總數60%以上的企業,可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資格認定及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申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資格。
據瞭解,申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資格需提報以下材料:一、申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申請書;二、填報《勞動企業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三、下崗失業人員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五、企業國稅登記證副本;六、勞動合同職工鑑證花名冊;七、企業職工情況表。
申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按隸屬關係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填報《勞服企業資格認定表》和《勞服企業職工情況表》,並如實提供上述材料。區屬企業或無主管部門企業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市屬各行業(局)總公司企業向行業(局)總公司勞服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及外埠駐津單位的企業直接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或行業(局)總公司勞服管理部門對企業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覈,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上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市勞動保障部門對區(縣)、行業(局)總公司勞動管理部門申報的材料進行認定,必要時進行實地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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