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官方10日公佈的初步統計結果顯示,56.52%的選民在當天的全民公決中對《歐盟憲法條約》投了贊成票,投反對票的比例爲43.48%。這意味着盧森堡將成爲第13個批准歐憲條約的歐盟成員國。
公決投票於當地時間10日上午8時在全國各地553個投票站開始,到14時結束。全國有22萬選民在平靜的氣氛中參加了投票。
盧森堡對《歐盟憲法條約》採用的是全民公決和議會表決的雙重製。從程序上講,歐憲條約最終將提交議會批准。但盧森堡議會此前已達成共識,是否批准歐憲條約將完全遵從本次公決的結果。
始終積極推動《歐盟憲法條約》的盧森堡首相容克曾多次公開表示,如果歐憲條約遭到否決,他將辭去首相一職。他在8日晚舉行的宣傳集會上希望盧森堡民衆能在公決中說“是”,認爲這將使歐憲條約“重新獲得活力”。
《歐盟憲法條約》由歐盟25個成員國於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根據規定,該條約必須在歐盟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才能生效。到目前爲止,已有12個歐盟成員國批准了該條約,但法國和荷蘭的先後否決使《歐盟憲法條約》遭受重創。在6月16日召開的歐盟首腦會議上,各國一致決定延長歐憲條約的批准期限。此後,丹麥、葡萄牙以及愛爾蘭等國均擱置了原定的公決計劃,盧森堡是目前唯一堅持如期舉行公決的成員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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