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家住天津市南開區黃河道的郭女士反映,她在位於天津市南開區興雲裏小區後面的自發市場裏發現了一個規模很大的二手藥市場,這個市場有10多個攤位,而且出售大量的過期藥品,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予以關注。
按照郭女士提供的線索,記者昨天清晨來到南開區興雲裏小區後面的自發市場。穿過擁擠的攤位和熙熙攘攘的人羣,記者終於在市場右側的一個小巷中找到了這個二手藥市場。
每個攤位最少幾百種藥
在小巷兩側,大約有10幾個出售藥品的攤位,所謂攤位,其實都是擺的地攤兒,藥品就凌亂地堆放在地上的報紙或破布上,每個攤位都有幾百種藥,甚至有幾個較大的攤位出售的藥達到了近千種。來到一個攤位前,記者看到地攤兒上不僅有各種抗菌藥、抗腫瘤藥等處方藥,而且還有大量的“地奧心血康”“六味地黃丸”以及止疼藥、一次性輸液器等。
藥品基本都過有效期
這些藥品的外包裝大多數都是髒兮兮的,而且基本上都已過了有效期。記者隨手拿起一盒“速效救心丸”,看到包裝上面寫着“有效期:2003年3月”,記者以給家人買藥爲藉口詢問攤主:“這種藥早就過期了,還能吃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操着東北口音的30多歲女攤主解釋說:“沒關係,放心吃吧,中藥沒有過期的說法。”說着,女攤主從地攤上拿起20多盒“速效救心丸”說:“你從這些盒裏挑吧,這裏有的藥是剛剛過期的。”
記者隨口問道:“你們賣的這些藥都是從哪收來的?”女攤主回答說:“有的是挨家挨戶收來的,還有的是從藥店和醫院收來的過期藥。”記者問:“都是哪家藥店、醫院收來的藥品?”女攤主警覺地搖了搖頭,沒有回答。
處方藥隨處可以買到
記者隨後又走了幾個攤位,發現這些藥販基本上都出售必須經醫生處方纔能購買的精神類藥物———“羅拉”“硫磺嗎啡片”“舒樂安定”等,而且這裏的價格很低,在一個藥攤兒前,記者花了10元就買了三盒過期的精神類處方藥物“羅拉”。攤主告訴記者:“沒有假藥,都是剛剛收來的,雖然剛過有效期,頂多藥效差些,但是不會對人造成危害。”記者問攤主:“這種藥不是處方藥嗎?能在攤兒上隨便出售嗎?”攤主回答說:“那是在醫院或藥店需要處方,在這裏用什麼處方?我們這裏的生意很好,就是因爲可以隨便買到各種藥。”
藥品來源主要靠收購
正說話間,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手裏提着一個塑料袋來到攤前,塑料袋裏裝着20多盒藥。這名男青年問攤主:“你這裏收藥嗎?”攤主馬上回答說:“收,按照過沒過有效期定價。”記者看到男青年從袋中拿出一盒大包裝的“六味地黃丸”和10多盒消炎藥。
據瞭解,這個自發市場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這些出售藥品的攤位從每天早上6時左右一直經營到中午,生意好的時候一直到下午才收攤。一位住在附近的居民表示:“這些藥販子每天都在這裏明目張膽地販賣過期藥品,不僅危害市民的身體健康,還給被國家嚴格控制的藥物提供了非法流通渠道,希望有關部門儘快將這個違法市場取締。”
專家:集貿市場不能出售藥品
記者隨後拿着購買的“羅拉”來到南開醫院,向項蓉主任進行了諮詢。項主任介紹說:“這種藥屬於精神類藥物,須憑醫生處方購買。另外,這類藥物也是限量的,處方必須載明患者的姓名、年齡、性別和藥品名稱、劑量、用法等。”項主任還介紹說:“根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城鄉集貿市場禁止銷售中藥材以外的其他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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