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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趙先生乘坐的公交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他的頭部被撞傷。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貨車司機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公交車司機負次要責任。現在責任方相互推諉責任,李先生如何才能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象這種情況,趙先生可以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以公交公司未盡安全運輸義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交公司承擔違約責任。還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兩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趙先生也可以將公交公司和貨車車主作爲共同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必須明確一點,趙先生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只能擇其一行使。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違約與侵權競合時,當事人只能就違約與侵權選擇一種起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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