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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正在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會議上獲悉,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打擊假冒侵權商品、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得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充分肯定。
爲嚴把食品流通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做保障。據瞭解,由市工商局代起草的《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在全國率先確立了缺陷商品召回、民事賠償優先等原則和規定;與市商務委聯合制發的《重點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爲維護流通領域食品經營秩序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今年以來共查處製售假劣食品案件428件,搗毀製假售假窩點53個,責令380多家生產企業的410個批次的50種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查獲涉嫌含有“蘇丹紅”食品和原料5000餘公斤,假冒僞劣過期食品90餘噸,查處並銷燬企圖用作食品原料的死因不明畜禽12噸,爲消費者放心滿意消費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時,積極拓展消費者申訴舉報綜合執法網絡的服務內涵,建立與66家大中型食品經營企業聯通互動機制,通過及時通報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限時反饋處理結果等措施,督促企業直接與消費者溝通協商,減少了維權環節,收到了促進企業自律、提高維權效率的雙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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