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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漢籍A級通緝犯馬漢慶(圖片來源:海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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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間先後致7人死亡、5人重傷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馬漢慶,因犯搶劫罪,被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賠償兩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坎拜尼沙·阿不都熱西提、艾力·謝力甫各項經濟損失分別爲231342.12元和115668.72元。7月14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馬漢慶宣佈了一審判決,馬漢慶當庭表示不上訴。
馬漢慶,武漢人,曾化名吳厚宜、劉志強。他先後在武漢、烏魯木齊多次作案。共致7人死亡、5人重傷。去年11月9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通過新聞媒體發佈對馬漢慶的懸賞通緝令,11日,馬漢慶被海南省三亞市公安局抓獲。此前,他用化名在三亞結婚,並育有一女。
當聽到死刑判決的時候,馬漢慶表現得很平靜,這個結果也許是他早已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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