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明確農曆除夕至正月十六及重大節日、慶典活動期間均可燃放煙花
煙花爆竹燃放條例“加塞兒”擠進今年立法計劃趕在春節前給市民一個說法
爲了趕在明年春節前給市民一個說法,煙花爆竹“禁改限”將在下週二召開的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加塞兒”“受審”。
據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昨天介紹,在起草工作中,共向市民發放6萬份《關於燃放煙花爆竹市民態度調查問卷》,收回有效問卷57431份。調查問卷結果表明,69.64%的受訪市民贊成對燃放煙花爆竹適度放開。
在本月19日開幕的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將對《北京市煙花爆竹燃放條例(草案)》進行初次審議。草案規定,在限制燃放的地區(五環路以內),允許在農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間以及經市政府批准的重大節日、慶典活動期間燃放煙花爆竹。
據瞭解,爲了爭取在明年春節“燃放佳期”到來前給市民一個“說法”,此次的煙花爆竹“禁改限”可謂是“加塞兒受審”。因爲在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會曾公開表示,並沒有將“煙花爆竹”列入今年的立法安排。
此外,內務司法委還採取了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其中僅召開座談會就達218個,參加人數達5252人。隨後還徵求了770位市人大代表和60位北京團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
另據透露,在“禁改限”進入一審後,常委會還將視情況通過各種渠道聽取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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