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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5月份開始,每天天津市幾家汽車修理廠接連接到因自燃而遭到“毀容”的車輛進廠維修,而6、7月份的連續高溫,更使汽車自燃發生率達到最高峯。炎炎夏日,汽車自燃了,早已不稀罕。一些車主儘管驚慌,但想起自己投了全保,也就心安理得地等待賠償。
然而事實並不像車主想象的這麼簡單。市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車險部負責人呂鮃告訴記者,汽車自燃屬於是主險之外的一個附加險。自燃和火災引起的車輛損壞,雖然從結果上相似,但火災是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範圍,自燃則是車輛損失險的除外責任。
自燃屬於附加險
前不久,老王駕駛自己的桑塔納2000前往南開區辦事,途中,突然發現車廂後面冒煙,老王發現後停車逃出,隨即撥119求救。消防隊到場後迅速把火撲滅。
老王覺得天熱,車後面冒煙算不了什麼。只要上了全險,理應獲得理賠。於是他來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卻告知車是屬於自燃,不屬於保險公司的全險範圍。老王納悶了,車着了,屬於火災呀,怎麼不給賠呢?
像老王一樣,遇到這種情況的車主還真不少。據不完全統計,我市從進入夏季以來,每天都至少有5輛車在外行駛時,出現不同程度的自燃。
呂鮃介紹,保險公司一般都有“自燃險”,即車輛附加自燃損失險。其中規定,投保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身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引起火災的,屬自燃;司機上了“自燃險”,保險公司可進行賠付。除此情況之外,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3年以上,考慮上險
目前我市自燃險的投保率並不高。
據不完全統計,只有不到5%的司機上了自燃險,而私家車投保該險種的更是微乎其微。
李先生在5年前購買了一輛捷達車,5年來從沒有投保過這一險種。他認爲,汽車發生自燃的情況非常少見,因此沒有必要投保。許多投保人都有類似的想法。
然而保險業內專業人士認爲,這種僥倖心理並不可取。一般情況下,一輛車的車齡達到3年以上時就應該考慮投保自燃險,因爲隨着車齡的增加,線路會出現老化,而有的舊車線路改造較多,更是給自燃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如果投保了車輛自燃險,則可以轉嫁一定的風險,在發生自燃時,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相應的車輛損失責任。當車發生部分損失時,按照實際修復費用賠償修理費。如果車自燃整體燒燬或已經失去修理價值,則按照出險時車輛的實際價值賠償,但不能超過保險金額的80%。
汽車自燃有前兆
據有關消防部門介紹,汽車自燃事故在每年夏季最爲集中。其中,七成以上的汽車自燃發生在行駛途中。另有數據顯示,汽車自燃事件中,小轎車佔4成以上。汽車自燃原因多是電線短路。
從事汽修工作的張師傅告訴記者,發生自燃的汽車多爲低檔車,駕駛員不注意車輛養護或疏於自查。
專家提示,防範汽車自燃,一要定期檢查汽車線路是否有破損;二要定期檢查汽車是否有漏油現象;三是電路改裝或加裝設備時,線源一定要包好,防止漏電;四是不要把火機、摩絲等易燃易爆物放在車內。
汽車自燃一般都有前兆,如冒黑煙、有焦糊味等。駕駛員應在車內自備滅火器,以減少自燃造成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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