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發生在新疆阜康煤礦的瓦斯爆炸事故,導致83人遇難,成爲新疆有史以來最大的礦難事故。在我國頻仍發生的礦難中,瓦斯無疑是第一殺手。據統計,因瓦斯爆炸造成的死亡人數佔我國煤礦礦難全部死亡人數的80%。
瓦斯,俗稱煤層氣,它深藏於煤層之中,因地而伏,因時而動,凝止時無聲無息,噴發時洶涌如潮,由於瓦斯災害機理等尚處於探索階段,因此瓦斯治理是世界煤炭工業的一大難題。
瓦斯能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瓦斯事故能不能預防和避免?接受採訪的煤炭企業負責人、技術專家和安全生產監管者們普遍認爲,瓦斯事故是由瓦斯突發造成的,但它可抽可放,因而也可控可防。
五大矛盾長期累積疊加
對於今年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國家安全生產總局局長李毅忠用“開局不利、形勢嚴峻”8個字概括。一季度,全國煤礦事故死亡1257人,比去年同期上升9.4%,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8起,同比上升33%。李毅忠說,最近一個時期,相繼發生了數起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人員傷亡慘重。煤礦瓦斯事故多發的現實再次表明,瓦斯始終是我國煤礦安全的最大威脅。瓦斯不治,礦無寧日。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範維唐說,煤礦死亡人數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不斷髮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有損我國的國際形象。
天災還是人禍?哪些原因造成瓦斯事故頻發?瓦斯治理專家、淮南礦業集團總工程師袁亮認爲,煤礦瓦斯事故是人的行爲造成的,人禍大於天災。但問題並不這麼簡單,當前瓦斯事故多發,除了一些煤炭企業違法違規開採,安全監管薄弱,特別是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嚴,投入不足,培訓跟不上等主觀原因外,同時也是煤炭行業長期負重爬坡,各種矛盾長期積累的集中爆發。
由袁亮、孫茂遠擔綱編制的《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總體方案》中,專家提出我國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和原因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
——煤礦安全科技支撐不足。對瓦斯災害的治理,美國、澳大利亞等先進採煤國家都設有專業研究機構,從人才到研究經費都有可靠保證。而我國公益性、前瞻性、基礎性、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等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從人才、基礎設施到資金支持嚴重缺位。國家對煤礦安全技術研究的投入大幅度減少,“863”、“973”等重大科技計劃均未將煤礦安全納入支持範圍,原有的安全生產技術研究機構,因轉製爲企業,根本無力顧及社會公益性研究。
——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落後。煤礦安全標準工作因行業管理機構變動,基本處於停頓狀態。隨着煤礦開採向深部延伸,高瓦斯、突出礦井數量增多,衝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熱害危害加劇,生產條件變化大,現有標準遠不適應煤礦安全生產需要。目前,煤礦安全標準550項,大多數已十多年沒修訂。其中,與“一通三防”有關的154項,涉及瓦斯防治的管理標準只有9項。
——產業層次和生產力水平低。全國現有煤礦2.8萬處,平均生產規模只有6萬噸左右。其中鄉鎮煤礦2.45萬處,佔煤礦總數的87.5%,產量佔全國總產量的37.94%。我國煤炭行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偏低,安全各大系統裝備能力只是先進產煤國家同類礦井的1/3到1/2,主要技術裝備產品性能指標落後10年左右。全國煤礦非機械化採煤佔60%左右,鄉鎮及個體煤礦約有一半靠原始生產方式開採,全國迄今還在從事手工採煤的礦工多達200萬人以上。
——產業政策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產品價值理論和實踐,一直沿襲“壓上游,保下游”的做法,主張對生產資料採取低價政策,即使是走向市場以來,能源價格的形成機制也存在較大缺陷,佔煤炭消費總量50%以上的電煤價格始終沒有完全放開。這種造成行業效益轉移的政策長期影響煤炭產業,致使煤礦效益較低,雖近期好轉,但曾長期處於虧損補貼和困難階段。
——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據統計,僅國有煤礦安全欠賬高達500多億元。在2004年全國19.56億噸煤產量中,約有7.5億噸安全生產保障條件不足。45戶重點監控企業安全欠賬197.4億元,其中通風系統66.4億元,瓦斯治理100.2億元,防滅火系統15.5億元,防塵系統4.5億元,熱害防治12.6億元。瓦斯治理工程欠賬尤其多,僅國有重點煤礦瓦斯治理的巷道工程欠賬就超過100萬米。
近期煤電油運供求關係緊張,經濟運行繃得很緊,使得煤礦安全生產問題集中爆發。從宏觀上看,煤礦瓦斯事故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西方五六十年代也經歷了一個煤礦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後來社會經濟高度發達了,煤礦安全問題也就基本解決了。以此爲對照,我國當前正處在全面解決煤礦安全生產問題的關鍵階段。
多頭擠壓安全成本
全國煤礦安全欠賬500多億元,這筆超前透支的“安全赤字”,化作連續的瓦斯爆炸。
一方面是煤礦企業受市場需求和經濟利益的刺激,超能力生產,超強度開採,強烈的超產衝動,超產幅度近乎失控;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安全欠賬,安全基礎脆弱,二者對立的結果必然導致事故多發。煤炭工業增長方式與社會發展的不和諧,已成爲當今亟待解決的重大社會課題。
那麼,誰應當對煤礦安全欠賬負責呢?在記者採訪中,煤炭工業的一些企業負責人、專家普遍反映,把板子全部打在煤礦企業上有失公允。安全欠賬,既有行業內部監管和自律的原因,也有外部擠壓煤礦安全成本的因素。綜合起來說就是政府要稅,市場要煤,企業要生存。
煤炭行業稅負過重。稅制改革後,煤炭行業增值稅綜合稅率大體在8.5%左右,在全國工業行業中稅率增幅最高,稅負最重。2004年,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銷售收入3877億元,實際繳納增值稅及附加326億元,按照稅制改革前1993年的稅率計算,多繳納196億元。
煤炭成本覈算辦法不合理,直接擠壓了煤炭企業的安全成本。在國家有關部門現行的成本覈算內容中,不計算資源成本、環境成本、發展成本以及改革、穩定的成本,這種成本覈算辦法,已不能真實反映煤礦經營成果,嚴重製約了煤礦安全、穩定和發展。特別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比例偏低,致使有些企業想在安全上進行更大的投入卻沒有資金列支渠道。陽泉煤業集團總工程師李寶玉告訴記者,陽泉集團這些年在瓦斯治理上有自己的做法,出了不少經驗,但突出的問題是瓦斯治理的投入不足。去年,陽泉的瓦斯治理實際投入是噸煤14.5元,但稅務部門對這部分投入進成本規定得比較籠統,企業只能擠佔“一通三防”資金和維簡費,在山西,維簡費不準進成本,以前是允許的,現在稅務部門出的文件反而不允許了。平頂山煤業集團總工程師衛修君也表示,企業在安全投入上受到了地方財政和稅務上的限制,企業想增加安全方面的投入,補回以前的安全欠賬,但出錢無門。平頂山煤業集團的瓦斯治理投入主要從維簡費中出。稅務部門規定維簡費成本是噸煤8.5元,其中安全費用6元,而平頂山瓦斯治理實際費用在噸煤10元以上。
煤炭行業整體進入市場,但煤炭價格卻沒有市場形成機制。由於電煤價格沒有放開,煤炭行業的整體效益被變相轉移。據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源介紹,淮南礦業集團僅2004年因保證電煤供應而損失效益10億元,這種現象在北部和西北煤田表現得更爲突出,2004年平均電煤價格不到200元,比市場整整少了100元。據專家估算,全國煤炭行業僅電煤一塊就轉移效益500億元以上。長期“壓下游,保下游”的產業政策,造成煤炭行業低效率、低效益,企業經歷較長時期的困難,職工收入一直低於其他行業,至今工資拖欠仍未全部解決。2004年,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401元,僅及電力、石油等相關行業的1/3,國有重點煤礦仍拖欠職工工資24.45億元。
更爲嚴重的是,外部對煤礦安全成本的擠壓,還導致了煤炭行業的安全意識淡化,自律不嚴。在經濟效益的重壓之下,我國一些新建煤礦在建設過程中就留下了安全隱患。比如按國際標準,一對現代化礦井要建6~8個井筒,而我國在安全方面比較重視的淮南礦區也只有3~4個井筒。90年代初期爲改變煤礦建設“投資無底洞,工期馬拉松”的狀況,我國煤礦建設大都進行了優化設計,有的煤礦爲了早出煤,多出煤,甚至是邊生產,邊建設,致使不少煤礦巷道佈局不合理,安全生產標準低。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源坦承淮南礦區瓦斯事故有兩個高峯,一個是大躍進年代,一個是上世紀90年代。而內蒙古自治區自80年代初以來,每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0人以上,直到去年死亡人數上升的勢頭纔得到遏止。
資料
專家建議: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
煤炭工業協會老專家成家鈺說,瓦斯治理說到底是一個生產力和生產佈局問題,光治瓦斯不能解決礦難問題,一定要從生產力佈局等方面採取措施。從微觀上說,就是礦井的生產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協調發展,合理配置;從宏觀上說就是要用現代化的高產高效礦井替代沿用落後生產方式的小煤窯。去年全國生產原煤19.6億噸,一半以上是小煤礦生產的,這裏面有多少是“帶血的煤”,恐怕是一個讓人吃驚的數字。
淮南礦業集團總工程師袁亮認爲,國家提出要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真正達到這一目標,就要借鑑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建立嚴格的本質安全的煤礦安全標準。當前我國煤礦安全技術標準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在美、德、澳等採煤國家,高瓦斯、突出礦井的瓦斯抽採必須達到一定水平,才允許開採;礦井生產系統的佈置與開採工藝的選擇,都必須充分考慮瓦斯災害治理,而我國煤礦設計規範中,沒有此類規定,致使礦井安全基礎先天不足,只能靠逐步配套加以彌補。
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源提出,現在是把安全生產標準納入生產力標準的時候了。小煤礦生產方式簡單,經營靈活,對地方財政的貢獻不小,可爲什麼說它是落後生產力?因爲受生產方式的侷限,它先天性地無法按現代化的標準對工人的生命進行安全保障。比如與瓦斯治理要求相匹配的安全生產系統,投入起來就是以千萬元計,小煤窯怎麼投得起?實際上,小煤窯賺錢主要靠的是不用支付環境污染成本和資源浪費成本,儘可能地把安全投入降到最低。不誇張地說,一個小煤礦就是一個定時炸彈,依照科學發展觀,這樣的生產力與先進生產力根本扯不上邊。
王源說,從根本上解決瓦斯災難,要靠先進生產力,安全與生產的矛盾要靠先進生產力來統一。德國魯爾礦區與淮南礦區地質條件極爲相似,魯爾礦區具有200年開採歷史,9對礦井全部是瓦斯高突礦,井工開採2800萬噸,但40年沒有發生瓦斯事故,除了做到對瓦斯應抽盡抽,開採保護層外,主要還是現代化水平高,高產高效,採煤面基本不用人或少用人。
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的構成中佔到70%以上,國家經濟的發展對煤炭工業增長的依賴越來越大。專家們建議,無論是從以人爲本的的角度還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國家應不鼓勵並限制小煤礦的發展,對現有確實不能達到標準的小煤礦要採取措施逐步淘汰。在強化行政監管手段的同時,可提高市場準入中的安全生產門檻,在這方面可在煤炭生產中引入“全成本”的概念,不僅要提取瓦斯治理基金,還要收取包括環境保護、資源損耗在內的規費,企業如果在這些方面投不起,就要接受被市場淘汰的命運。同時還可實行保證金制度,強制性提取安全生產保證金和職工健康保險金,一旦發生礦難事故,對這些保證金和保險金即轉化爲罰金,並用於善後處理,通過這些經濟手段和市場的方法,逐步把煤炭工業的落後生產力淘汰掉,使煤炭生產的增長方式來個徹底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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