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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爲進一步做好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保證今年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入學,天津市教委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向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的緊急通知》,其中要求不允許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
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已經初步建立起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獎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政策的國家助學體系。據悉,教育部日前發出了《關於切實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在新學期開學後,全面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已經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的地區和高校也要加快貸款審批和發放進度,讓貧困家庭學生能夠儘快得到國家助學貸款。
此外教育部還規定,各公辦普通高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覈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措施予以資助。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市教委要求本市所有普通高校和獨立設置的高職學院都要努力實現“確保沒有一名考入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因爲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工作目標。各學校要建立資助經濟特殊困難學生工作責任制,設置專門機構,還要挑選有責任心、有愛心的人員具體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學校還要全力配合銀行部門,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各學校要加強有關資助政策的宣傳。學校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都要寄送《國家助學貸款指南》一書和有關資助政策的介紹材料,介紹材料還要詳細介紹學校的各項資助政策,特別是“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今年錄取的新生能夠了解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政策,解除他們入學前的憂慮。
在新學期開學時,各學校都要設立“綠色通道”制度,確保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不允許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對由於經濟困難原因而不能入學的新生,學校要採取相應措施,保證他們順利入學。此外,市教委還要求,所有學校都要進一步深化勤工助學工作,做好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項工作。今年尤其要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必須從學費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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