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0日,名叫黃娜的8歲中國女童在母親回國期間,突然在新加坡失蹤。此案經媒體披露後,立即在新加坡引起轟動。新加坡各界人士自願組成了無數小組,在全島展開找尋黃娜的搜索行動,一箇中國小姑娘的生命牽動了全體新加坡人的心。而最不能令人接受的結果是,10月31日,警察在直落布蘭雅山公園樹木雜草茂密的斜坡上,找到了被裝在紙箱中的高度腐爛的黃娜屍體。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劃上了休止符。而殘害她的兇手是誰?隨着時間的推移和警方披露的線索,黃娜命案嫌疑人馬來西亞籍男子卓良豪(綽號阿豪)浮出水面。
“微笑殺手”口供反覆
犯罪嫌疑人阿豪,23歲,在馬來西亞已婚,生有一子。犯案前,阿豪在新加坡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擔任包裝員,在新期間,曾吸過毒、嫖過妓。由於其個子高挑,說話柔聲細語,逢人總是面帶微笑,人們很難相信就是他對黃娜施以毒手。隨着其在警方錄下的10份長達60頁的口供陸續披露,人們又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事實,阿豪是一名“微笑殺手”。
黃娜失蹤後,黃娜的母親黃淑英及其他人都在心急如焚地展開搜尋行動。10月16日,阿豪第一次被叫到警察局問話時,對黃娜的失蹤表現得非常驚訝。他告訴警員說,當他從朋友口中獲知黃娜下落不明時,非常吃驚,也不知道黃娜身在何處。
10月19日,警方在展開緊鑼密鼓的調查後,懷疑阿豪是最後和黃娜接觸的人,於是前往阿豪的住家。被告見到辦案的警察時,表現得十分合作,還確定在失蹤前見過黃娜,並表示可以帶警方到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指出最後見黃娜的地點。當天,阿豪被傳召到刑事偵查局協助調查,當時聲稱不知道黃娜失蹤後的下落。
10月20日上午,阿豪再次到刑事偵查局接受問話,這時,卻改口說目睹了黃娜被人擄拐的經過,還聲稱知道誰是綁匪。辦案人員建議阿豪自己書寫口供,他同意。但是,他只用馬來文寫了幾行字,又突然說自己是在撒謊,否認知道黃娜失蹤真相。當天傍晚,數名辦案警察陪同阿豪返回果菜批發中心。途中,阿豪又改變主意,透露確實知道內情,告訴警方,綁匪擄拐黃娜,是要恐嚇黃娜母親,給她一個教訓,更自誇在黑道上有影響力,有能力幫警方擺平這件事,救出黃娜。
當晚8時50分,辦案人員帶阿豪回刑事偵查局錄口供。在此過程中,阿豪也自願用馬來文書寫兩份口供。他在口供中說,擄拐黃娜是“很有錢的人”乾的。其中一名老闆叫人帶走赤腳的黃娜。當時,4個人將黃娜擄拐上一輛黑色汽車,其中一名綁匪還叫他不要插手,保證他們不會傷害黃娜,是有人叫他這麼做,以恐嚇黃娜的母親。錄完口供後,警方帶阿豪回到住家以及果菜批發中心。後來,在阿豪的要求下,他們到巴西班讓路的一家印度餐館用餐。吃到一半,阿豪藉故要上廁所,從餐館後門溜走,並在21日凌晨3時多,成功越過新加坡的邊境關卡,返回了位於馬來西亞的檳城老家。
開庭審理備受關注
在馬來西亞,阿豪對家人聲稱自己是無辜的,因怕被新加坡警方判處死刑而逃回老家。由於堅信自己的兒子無罪,阿豪的父母勸其向警方自首。10月30日,阿豪在檳城自首後被送回新加坡。次日,阿豪帶領警方來到拋屍地。
據悉,阿豪聲稱,他深知自首後,接踵而來的命運就是被判死刑。於是,他決定在自首前將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記錄下來。他說,在三名友人的見證下,他錄下兩小時的錄音帶,詳細敘述了案發過程和他預料的未來命運。完成錄音後,他要朋友代爲保管,並且一再囑咐他們在他被判刑後,才公開錄音帶內容。
由於阿豪口供反覆,按慣例,警方爲其做了5次精神方面的檢查。在此過程中,被告並沒有發生思緒失常、妄想症或幻想症。因此,專家認爲,被告在做案時並沒有精神異常的症狀。警方在充分取證後認爲,阿豪就是黃娜命案的元兇,並於7月11日正式對其提出指控。
控方認爲,阿豪在案發日上午工作完畢後,故意留在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然後假裝捉迷藏和請黃娜吃芒果,把她誘騙到儲藏室。當黃娜進入儲藏室時,被剝光衣服,四肢被繩子捆綁,並遭受性侵犯。爲了確定黃娜不會舉報,阿豪用雙手掩住她的嘴巴和鼻子至少兩三分鐘,直到她毫無氣息,還猛踩和猛踢黃娜,並用9個塑料袋裹屍,以確定黃娜確實已死亡。爲避免大白天丟棄藏着屍體的紙箱被人發現,阿豪把紙箱留在儲藏室,晚上從朋友那裏借來摩托車,乘夜色掩護,把裝有黃娜屍體的紙箱拋到直落布蘭雅山公園的斜坡上。
對警方的指控,阿豪卻有自己的解釋。他說,黃娜是在和他玩捉迷藏的時候,不小心摔死的。阿豪告訴警方,他是在2003年認識當時也住在該單位的黃娜和其母親。他經常與黃娜到溝渠捉螃蟹魚蝦,也經常在工作場所玩“捆綁遊戲”。阿豪聲稱,案發時,他們原本只是玩捆綁遊戲,接着他們又關着燈在儲藏室裏玩捉迷藏。不過後來阿豪想通過提高難度來結束遊戲,於是挑戰黃娜在黑暗中爲自己鬆綁。阿豪建議捆綁黃娜的雙腳,然後關上燈,看黃娜是否可以解開繩子。黃娜同意。不料,兩人開始玩這個遊戲時,阿豪突然聽到巨響,他趕緊亮燈,發現黃娜倒在地上,口吐鮮血,全身抽搐。看到眼前這一幕,他不知如何是好。由於曾經在電視上看過,一個人如果頸項被打會暫時暈倒,然後甦醒。於是,他開始模仿電視上看過的情景,用手砍打黃娜的後頸,連試三次,黃娜沒有反應,還吐出更多血。他不知所措,開始掐黃娜的脖子,然後脫掉她的衣服,並猛踩和猛踢黃娜,還用手指戳黃娜下體,想製造黃娜遭性侵犯的假象。他還拿了一把剪刀希望能將情況弄得更逼真。
阿豪認爲自己沒有任何犯罪動機。他自辯說,對於上述犯罪,他無法解釋爲什麼這麼做,或許自己發瘋了。對於爲何將黃娜的屍體用多個塑料袋包裹,他的解釋是以前在學校和從電視上學過,要是把死的東西用氧氣密封在塑料袋裏就不會腐爛。對於爲何要自首,阿豪在口供中說,如果不自首,他會受到良心譴責。黃娜遇害案受到新加坡各界的高度關注。去年11月8日,黃娜的遺體被送往北部的萬禮火葬場火化時,沿途有上千名新加坡民衆目送。與此同時,新加坡民衆還爲黃娜捐獻帛金多達12.5萬新元(約合7.6萬美元)。今年7月11日開庭後,民衆總是將旁聽席擠得水泄不通,而當地媒體也不惜筆墨,對此案的審理過程進行大量報道。對於廣大民衆來說,早日將兇手正法才能使小黃娜在九泉之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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