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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爲期兩天的中荷“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研討會7月18日在津召開。會議就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等問題進行了交流與研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荷蘭阿姆斯特丹上訴法院檢察院檢察長彼得·萬·卡斯特倫先生、荷蘭耐美根大學刑法學教授彼得·塔克出席開幕式並致詞。
趙虹在致詞中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荷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研討會在津舉行表示祝賀。他說,隨着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加強,中國對人權問題形成了自己的觀點,並制定了相應的法律和政策,構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立法系統、執法系統和監督系統。中國檢察機關作爲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擔負着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監督司法活動,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職責。在檢察事業的發展與改革中,我們一直高度重視與外國司法機關的合作與交流,學習、借鑑符合現代法制文明要求和司法規律的成功經驗與有益做法,完善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相信通過這次研討會,中荷兩國檢察機關必將進一步加深瞭解,增進共識,加強交流,擴大司法合作,爲推動中荷兩國友好關係發展做出貢獻。
李寶金在致詞中說,近年來,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和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的增強,人權保障在中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標誌着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爲國家追求的基本價值和根本目標。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在嚴格執行實體法同時,嚴格遵守程序法,文明高效地辦理案件,充分保障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各項權益,已成爲實現“公平、正義”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這次會議爲我們創造了寶貴的學習交流機會,希望與會的天津檢察官學習借鑑先進經驗,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推動天津檢察工作再上新臺階。
研討會上,彼得·萬·卡斯特倫檢察長、彼得·塔克教授等專家就檢察機關職能職責、刑事訴訟中權力的制衡、決定起訴和不起訴標準等6個專題進行了講座。兩國檢察官和專家還圍繞會議主題和共同感興趣的問題,進行了廣泛交流和深入探討,比較研究不同法律體系下的制度、程序,相互學習借鑑有益經驗與做法,爲深化中國檢察機關改革,促進法制文明的發展和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提供了參考。
參加此次研討會的有來自荷蘭的法律專家、學者,以及市人民檢察院和各區縣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同志共2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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