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委規劃建設工委聯合召開重點工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交流推動會,進一步推進規劃建設系統在重點工程建設中預防職務犯罪活動的深入開展,確保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建設資金安全使用,確保工程建設優質,確保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廉潔優秀。
自去年初,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委規劃建設工委在本市重點工程建設中開展以“工程優質、幹部優秀”爲主題的預防職務犯罪活動以來,在規劃建設系統各級黨委領導下,建立了從委局、直屬單位至項目部的三級預防責任網絡,組織工程建設各方會同檢察機關建立工作聯繫制度,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重要崗位人員和關鍵環節監督預防,同時檢察機關先後深入總投資397.7億元的12個重點工程項目,通過對工程立項、招投標、材料採購、施工監理、決算支付等活動實施檢查監督,極大地促進了工程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有效教育和保護了幹部,並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會議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切實加強重點工程建設的職務犯罪專項預防工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之制度化、程序化、規範化。要在加強教育上狠下功夫。圍繞規劃建設工委提出的目標,創新教育方式,豐富教育內容,築牢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檢察機關要主動配合規劃建設系統分析職務犯罪的原因、規律和特點,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爲規劃建設系統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提供法律幫助。要在完善制度上狠下功夫。堅持用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對於那些管錢、管物、管人的幹部,易於滋生腐敗的重點環節和部位,加強管理,建章立制。對違反制度的行爲及時糾正和查處,做到令行禁止。要在強化監督上狠下功夫。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資金的監控和幹部任用的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會上,市委規劃建設工委專門下發了《規劃建設系統加強重點工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施辦法》,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的預防制度,有效預防職務犯罪,確保“工程優質,幹部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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