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地打工男子日前在天津市河東區十經路郵局向新疆某地辦理匯款時,由於郵局工作人員的疏忽,將其信匯的500元寫成5000元。當工作人員發現失誤時,匯款人已經離去,匯到外地的5000元后被提走。公安天津河東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查找到在轄區內打工的匯款人。起初,來津打工的孫某認爲是郵局的失誤,不願歸還那4500元,當公安機關向他講述了法律法規並做了大量的工作後,孫某終於表示願歸還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