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得罪了美國總統,他或者他的手下就可能使壞整你一下,比如說讓你的家人出點兒狀況。這聽起來有點聳人聽聞,但美國前外交官約瑟夫·威爾遜就相信自己碰上了這種事———因爲他兩年前公開批評總統的伊拉克政策,所以總統政治顧問卡爾·羅夫向媒體泄露了他妻子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身份,以此報復。
衆所周知,羅夫與布什關係密切,密切到了人們用總統最重要的一個器官來稱呼他———“布什的大腦”。如果他出了事,人們自然關注布什會怎麼處置。特別檢察官對此事已經調查了一段日子,再經過媒體的爆炒,如今是沸沸揚揚。
布什第二任期不過半年,就有羅夫這樣的重量級人物捲進官司,仔細想想,這在歷史上居然能找到線索,甚至還有某種必然性在其中。1960年代末以來,布什之前共有三位總統連選連任,分別是尼克松、里根和克林頓。而這三位總統,在第二任期內都曾因爲在上一任的作爲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司法調查。尼克松因爲“水門事件”被轟出白宮,“伊朗門”讓里根損兵折將,萊文斯基則成爲克林頓生命中揮不去的陰影。似乎,美國總統做到第二任,必然是要出點兒事而被檢察官調查一番的。
托克維爾在著名的《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曾經對美國總統可以連選連任的制度進行了批判性的分析。他雖然也同情支持者的觀點,即“當一個人證明其有很好的管理才能時”,不應該被排除在政府之外。但他還是尖銳地指出,“連選連任的原則,使民選政府的腐化影響格外廣泛和危險。它在敗壞人民的政治道德,以縱橫捭闔冒充愛國行爲。”
在托克維爾看來,總統出於自己的政治目的,可以將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拋諸腦後,一門心思只想着在未來的競選中再次獲勝,“他的一切施政方略都指向這一點,他的一舉一動都對着這個目標”。也就是說,總統可能動用自己的權力和國家機器去幹一些不正當的事。
美國人經常自誇他們的民主制度是最好的,但是透過托克維爾的眼睛看去,從當年的尼克松到如今的布什和羅夫,種種不當行爲的發生,原是根植於美國的政治制度中,是不可避免的。
說到底,拋開羅夫個人的因素,此番醜聞的源頭還是在布什發動的伊拉克戰爭,是布什爲此付出的又一份代價。布什當初太想把薩達姆搞掉,而爲了實現這個目標,他不惜使用各種手段,只要目標是正當的,手段正當與否都無所謂。對於這一點,如今人們已經看得清清楚楚了。
“倒薩”一旦確定,布什當然不希望別人有所微詞,他要把戰爭闡釋成一種業績,而不是一個敗筆,是政治上的一筆財富,而不是一個包袱,他要靠這個贏得連任,而不是因此丟掉白宮。所以,威爾遜的行爲招致總統的不快,是可以理解的;羅夫給威爾遜穿個小鞋,也是可以理解的。問題是,這手段逾矩了。
“三權分立”的制度,在相當程度上約束了美國總統及其屬下的行爲,使之不致濫用權力。但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這種制度還沒有完美到保證每個細節的正確。事實上,總統和他身邊的人往往利用制度賦予的權力謀求個人或局部的利益,有時甚至無視律法、道德的邊界。
事情往往在總統的第二任期裏敗露,也許是因爲從發生到發展再到發現,其中確實需要一定的時間。製造轟動性醜聞,從當事人的舉報、檢察官的調查,到輿論的報道、政客們的反應、公衆的關注,所有的過程都要走到,沒有足夠長的時間是不行的。
所以我們也許可以猜想,那些只幹了四年就不幸落選的總統們,未必都個個清白,因爲制度對於他們來說是同樣的,慾望、動機甚至手段也都是一樣的,只是還沒來得及成爲調查的目標,人們就對他們失去了興趣。
但是美國的制度仍有它可貴的一面。總統或其屬下幹了壞事,終有被揭發的可能。獨立的司法體系、媒體的監督,以及敢於和樂於挑戰權威的政治文化,都讓人們從挖掘政治陰暗面中看到了利益所在。這種制度,也許不能教化政治人物的品性而做到防患於未然,但往往還能通過事後的追究起到亡羊補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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