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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合謀盜竊公共財物後,由一人駕車一同趕至現場,另兩人則根據分工實施盜。由於作案時兩男子盜割了正在使用的電話線,造成附近居民通信中斷30餘小時。由此,負責盜竊的兩名男子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駕車男子因對此不知情則構成盜竊罪。21日,天津市河西區法院依法分別判處兩名盜割電話線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判處駕車男子有期徒刑兩年,罰金3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師某、劉某、張某是分別來自江蘇省、河南省及安徽省的農民。今年3月22日凌晨,三人合謀後攜帶壓力鉗子等工具,由張某駕駛小客車,竄至本市河西區一公交車站附近,三人按預先分工,由劉某望風接應,張某駕車在遠處等候,師某上樹將天津網通河西分公司架設的電纜剪下155米(價值人民幣3170元)。後三人將所盜電纜裝上汽車,運至河西區一家物資回收站欲銷贓,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天津網通公司某分局勘察,造成6戶電話中斷通信30餘小時,直接損失4000元。
法院認爲,被告人師某、劉某、張某目無國家法律,盜竊公共財物,師某、劉某盜割正在使用的電話線,造成電信中斷之後果,其行爲已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某駕車至現場,之後一同銷贓,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但對其他二被告人盜割正在使用的電信設施並非明知,因此,其行爲不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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