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7月22日下午,中央政法委召開“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彙報會,聽取了4個督察組日前對8個省市專項整改活動進行調研督察的情況。
督察組在調研、督查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需要注意解決的問題。爲進一步推動專項整改活動向縱深發展,督察組提出了四條建議:
一是進一步牢固樹立執法爲民的指導思想。
“司法實踐中的事例說明,有些執法不規範的問題是不應當發生的,也不是解決不了的。只是個別的幹警從思想上沒有積極去想辦法解決,因爲那樣可能會麻煩一些,要費點周折。於是就會用這樣或那樣的理由予以拒絕,而這些理由可能就是現行的規範。”一位督察組成員這樣說。
爲此,督察組認爲,下一步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廣大政法幹警特別是領導同志要牢固樹立執法爲民的思想,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政法機關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對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來。
二是突出重點,狠抓制度的落實。
“當前執法的不規範問題,並不都是因爲制度缺乏或不完善,許多問題是源於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能力不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不強,現有制度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實。”
督察組建議,目前,要重點搞好四個重點崗位和環節上的規範建設,確保執法權力在規範、有序的軌道上運行,確保這些崗位和環節的執法水平有較大的改善。要加大執法公開的力度,做到執法活動中凡是能公開的工作制度、辦事規則都要公開,逐步擴大和切實保障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堅持制度、機制、科技並重,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
三是及時研究解決涉及全局性的問題。
地方政法部門在整改活動中遇到了一些難題,如在處理涉法信訪案件中遇到較多的傷害案件鑑定重複及效力難以確定的問題;行政許可法出臺後,許多管理制度被取消,新的管理手段相對缺乏的問題;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較大,公檢法對法律規定理解不一致的問題。對此,督察組建議,中央政法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協調,緊密配合,對涉及法律、政策和全局的問題認真研究,予以規範。
四是政法機關要實行“收支脫鉤”。
實行“收支兩條線”是加強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一項根本性措施。督察組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基層財政部門爲確保規費和罰沒收入,仍然實行基礎預算加規費罰沒收入返還的預算方法,沒有徹底切斷有關執法活動和單位利益之間的聯繫。督察組建議,要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形成“收支脫鉤”、政法經費全額納入預算的財政保障制度。同時積極探索完善執收執罰標準,細化程序,加強監督,防止當收不收,當罰不罰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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