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朝核問題六方會談
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第四輪六方會談27日進入第二天。韓國代表團在當天上午的集體會議中正式提出,有必要在本輪會談中籤署共同宣言等共同文件。
韓國代表團還強調,簽署共同文件的前提條件是,根據“口頭對口頭”和“行動對行動”原則相互協調措施和原則,並根據該措施和原則同步實施或者同時行動。
韓國代表團就共同文件基本框架表示,第二個基本條件是,朝鮮承諾棄核,其他各方承諾與之實現關係正常化,提供安全保障,進行經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