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下旬以來,有關四川“怪病”致死多人的消息成爲中國各地媒體關注的焦點,來自官方渠道的消息不斷見諸報端和電視,儘管死亡數字上升,但民衆仍基本保持着正常生活,這一切都與2003年非典暴發初期有關方面遮遮掩掩後導致的可怕局面形成鮮明對比。
此次因病豬引發的豬鏈球菌引起的“人—豬鏈球菌感染”疾病是中國去年年底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以來的最新案例,也是繼安徽、北京局部非典疫情、青海鼠疫疫情以及廣西、青海等地禽流感疫情之後中國政府成功控制危機的案例之一。
2003年爆發的非典疫情暴露了中國疾病預防體系存在的重大缺陷,2004年1月,中國正式啓動以傳染病個案報告爲基礎的疫情網絡直報系統,實現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的動態統計和分析,同時組建了10支國家級救災防病醫療隊,及時指導支持地方處置突發事件。
此間分析家指出,此次四川“怪病”沒有引起大面積恐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來自官方渠道的消息始終保持暢通,有關政府部門迅速查明瞭病因並採取了有效控制措施,有關死亡數字和病因分析的及時發佈,防止謠言四起和以訛傳訛,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民衆不必要的恐慌。
危機管理專家、清華大學教授薛瀾對新華社記者說:“非典之後一系列公共危機的成功處置表明中國政府的危機管理取得了重大進步,中國的應急管理體制建設進入了新階段。”
截至去年底,突發公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初步建立。
危機並非只來自於公共衛生領域。據統計,近十年來,中國平均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超過20萬人,傷殘超過200萬人;僅2004年,中國發生各類突發事件561萬起,造成21萬人死亡,175萬人受傷。而發生在倫敦和埃及的恐怖襲擊事件對即將舉辦2008年奧運會的中國也帶來很大的緊迫感。
來自各方面的跡象表明,中國政府已經將危機管理列爲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期望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巨大損失。
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7月22至23日在北京召開,除了政府部門負責人,會議還專門邀請部分高危行業重點企業負責人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溫家寶總理強調,“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羣衆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
此前,國務院祕書長華建敏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根據國務院去年年底完成的國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將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依次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表示;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各省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向國務院如實報告;明確規定了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條件和權限。
目前,中國各地特別是大中城市已經或正在建立操作性強的應急管理體制。去年12月,北京市政府公佈了《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今年4月,北京市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及辦事機構,調整組建了13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在上海,公安、消防、水、電、煤、氣等17家單位成爲應急聯動中心的聯動單位,這些聯動單位任務明確,信息溝通渠道暢通。
中國的應急管理體制在以驚人速度擴展的同時,一些長期積攢的問題也浮出水面。國家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劉鐵民認爲,“法律基礎不足、應急能力分散、應急技術基礎薄弱、國民應急自救能力低”的狀況難以在短時間內獲得根本改善。
“目前已成立的應急管理部門之間、層級之間、政府和社會之間制度化的溝通協作、資源共享做的還不夠。”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沈榮華研究員說。 此間專家普遍認爲,爲了解決目前涉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法律多元和分散的狀況,制定一部全面規範危機管理的緊急狀態法非常有必要。“國家與地方、政府與個人在突發事件中的義務和職責界定以及利益分擔等都有待相關立法確定。”劉鐵民說。
據瞭解,去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有454名人大代表就制定《緊急狀態法》等提出14件議案,之後又有80多名人大代表就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提出17件建議;來自國務院法制辦的消息說,緊急狀態法已經被列入全國人大2005年立法計劃,法律草案已經基本制定完畢,有望今年內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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