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髮廊是爲了騙服務員的錢?這事兒聽起來有點離譜。可是近日,天津市塘沽區還真發生了這樣的事兒。
塘沽區有家不起眼兒的美容美髮店,據說老闆姓陸。但是也有人說,這個陸老闆不是真正的老闆,真老闆是他的哥哥陸某。陸某的公開身份是個體裝修。在這家店裏,曾經僱了兩個女服務員小玲和小麗。
事情源於一個意外,那天,店裏進來個“搶錢”的,雖然沒有得逞,但也把大家嚇得夠嗆。
過了兩天,陸某來到店裏,讓老闆娘交給小玲和小麗每人一張銀行卡,說是現金放在身上和店裏都不安全,讓她倆把錢存在銀行卡里,將來就算是銀行卡被盜了、被搶了,或不小心丟了,也可以掛失,錢不會受損失。二人聽了非常高興,就學着往銀行卡里存錢,到出事時,小玲已經存了16000多元,小麗存了18000多元。
她們哪裏知道,這個卡更加不安全。原來,卡是用陸某的妻子和妻兄的名字辦的,同時辦的還有存摺。陸某把卡交給了小玲和小麗,存摺卻自己留下了。幾個月後,小玲到銀行取錢時,發現卡里少了不少錢,一查居然少了10300元,她馬上把這件事告訴好友小麗,小麗隨後發現自己卡里也少了16400元。
她們想到卡的戶頭不是她們,這才意識到是不是陸某在其中做了文章。幾次交涉後,陸某的態度都很強硬。無奈之下,二人只得到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經偵查獲取了多份證據,將犯罪嫌疑人定格在陸某身上。不僅如此,警方還調取到了陸某一位老鄉的證言,這位老鄉是開發廊的,她證實,陸某曾對她說過:“開發廊辛苦,不如找幾個小姐把她們的錢騙到手。”警方及時逮捕了陸某。
案件公訴到法院,法院經審理認定了公訴機關提出的一系列證據,認爲這些證據足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實指控事實的成立。認爲陸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盜取他人在銀行的存款,數額巨大,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於是,對其判刑5年,罰金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