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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做好豬鏈球菌病防控工作,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農業部28日製定了《豬鏈球菌病應急防治技術規範》。
規範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豬,都應當及時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接到疫情報告後,按國家動物疫情報告管理的有關規定上報。疫情確診後,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及時上報同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由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同級衛生部門。
規範指出,發現疑似豬鏈球菌病疫情時,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及時派員到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臨牀症狀檢查等,並採樣送檢。確認爲疑似豬鏈球菌病疫情時,應立即採取隔離、限制移動等防控措施。當確診發生豬鏈球菌病疫情時,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規範指出,疫點內所有豬及其產品按規定處理後,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有關場所和物品進行徹底消毒。最後一頭病豬撲殺14天后,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審驗合格,由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向原發布封鎖令的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解除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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