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楊仲義):爲加快天津節約型城市建設,實現地熱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經市政府批准,天津地熱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標準自2005年8月1日起執行,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將對天津行政區域內開採40℃(含40℃)以上地熱水的單位和個人,收取地熱礦產資源補償費。
據悉,天津地熱資源儲量豐富,經過多年的發展,地熱開發已從單一的工業洗滌利用逐步發展成爲地熱採暖、農業溫室、水產養殖、醫學理療、地熱洗浴、礦泉開發和科學試驗等綜合利用系統,並帶動地熱以及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目前本市地熱採暖達到近1000萬平方米,居全國之首,對降低環境污染,改善城市環境和居民生活條件發揮了積極作用。本市地熱開發利用和管理水平在全國名列前茅。近年來,隨着本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我市地熱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大,但地熱資源有限性以及發展需求的增加,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我市地熱資源管理,強化宏觀調控措施。
這次制定的價格標準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減少了收費級差,由原來的五級減少到三級,二是針對不同用途明確了不同的收費標準,對回灌開採方式也做出了明確的優惠政策,提高了政策透明度,有利於回灌開採方式的推廣。例如,按照國家有關對農業發展進行扶植的政策,收費標準對農業種植、養殖用途實行減半收費的優惠措施,對回灌開採方式,回灌部分只收取普通標準的30%;對洗浴、溫泉娛樂保健、礦泉水生產等特殊行業的這一部分用戶,實行的是普通收費標準的三倍。
針對一部分單位在計量設施上存在的問題,天津將進一步加強對地熱井開採量、回灌量的計量管理,明確收費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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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Τ∠60℃ |
60℃≤Τ∠80℃ |
80℃以上 |
供暖、生活熱水和工業生產 |
1 |
1.5 |
2 |
回灌量部分 |
0.3 |
0.45 |
0.6 |
農業種植、養殖 |
0.5 |
0.75 |
1 |
特殊行業 |
3 |
4.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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