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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助興8月6日開幕的第四屆哈爾濱啤酒節,黑龍江省一家啤酒製造企業日前別出心裁地把一個休閒廣場噴泉池內的清水換成啤酒,打造出一個號稱“全國第一”的“啤酒噴泉”。這是典型的奢侈浪費行爲。
企業組織營銷活動宣傳產品本無可非議,追求出奇制勝和轟動效應也不爲過,付出一定成本更是在所難免。但凡事需要把握一個尺度,企業應當擔負社會責任,不能過格。用啤酒來製造噴泉,不論是爲炒作、渲染,還是如當事者所言是爲了“營造浪漫的氛圍”,但終歸是一種鋪張浪費行爲,讓人不禁聯想到被人唾罵千年的“酒池肉林”,這種行爲與當前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目標和要求背道而馳。
建設節約型社會,事關國家和民族的長遠發展,務必銘記在心、落實到行動。建設節約型社會,要從每一個社會成員做起,可謂厲行節約,人人有責。莫要以爲打造“啤酒噴泉”是企業自身的事情,與他人無關。事實上,所有的浪費都是對公共資源和公共財富的浪費,應當一概禁絕,畢竟我們還不富裕,就是富裕了也不能恣意揮霍。浪費不是社會富足的表現,恰恰是貧窮和愚昧的代名詞。
建設節約型社會還應當從每一個細節做起。也不要以爲18000公斤大米和90噸啤酒與數以億萬噸計的大米和啤酒總產量相比不過是九牛一毛,浪費一點無足輕重。須知,蓄積財富需要從每粒米、每分錢、每件事做起,養成良好的習慣,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這個道理平常易懂,居家理財莫不如此,治國安邦也同此道理。
“啤酒噴泉”做法的不當之處,不僅在於浪費掉一些啤酒,更在於鼓譟了一種病態的浮華和虛榮,破壞了淳樸和嚴謹的社會風氣,背離了艱苦奮鬥的光榮傳統,褻瀆了公衆的勞動成果,真正的損失是無法用數字來衡量的。反對“啤酒噴泉”式的揮霍浪費,理由正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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