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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援助制度創建階段的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進入一個發展和完善的新階段。人民日報報道,這是記者在此間舉辦的全國司法廳(局)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獲悉的。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介紹,中央和省對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的轉移支付制度正在建立。各級財政對法律援助的撥款從1999年的1869萬元增長到2004年的21712萬元,年增長率212%。今年中央財政首次撥付5000萬元專款扶持貧困地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記者瞭解到,法律援助機構建設任務基本完成,截至今年6月,法律援助機構數達3081個,其中,390個設區的市和2658個縣(區)設立了法律援助機構;專職工作人員10864名,其中執業律師4779名。今年上半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6688件,156566人受援助,同比增長44%和24%。
法律援助基本工作規範已經建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就來訪接待、辦案程序、經費使用、社團參與、機構網絡建設、質量監督、檔案管理、禁止有償服務等十幾個方面制定了基本的規章制度,爲規範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據。同時,法律援助工作與公、檢、法部門以及政府各相關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協作機制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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