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9月1日全省各高校將全面實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其中不再禁止大學生結婚、“按時熄燈就寢”規定取消以及首次增加“學生權利與義務”的規定等內容備受各方關注。省教育廳近日向全省普通高校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積極解決遺留問題,實現新舊規定的銜接。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全面清理、修訂和制定本校有關學生管理的規定。修訂或制定的新校規,項目要系統,表述要準確,符合法律規範。新學期開學後,各高校要精心組織全體學生認真學習《規定》和經過備案的本校新校規,並以適當方式進行考查。今後要把本校學生管理規定作爲每年新生入學教育的重要內容。各高校要成立學生紀律處分機構和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各高校應建立健全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具體組織形式,使學生能夠真正參與到學校的管理中。
通知還要求,各高校要積極解決遺留問題,實現新舊規定的銜接。凡是2005年9月1日前的學生違紀行爲,尚未處理完畢的要按照原有的規定,儘快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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